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我院招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院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LLXRMYY-20250003
三、遴选内容及服务期限: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遴选5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四、服务要求
1.入选我院招标代理库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及广西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完成每一个招标代理项目。同时接受招投标项目有关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的监督及评价。
2.有违规处罚记录的(查实“信用中国”信用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医院有权暂停其服务。
3.严禁将招标代理业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医院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代理机构负责。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7*24小时响应。
5.入库机构在我院备案的,应熟悉招投标以及造价咨询等相关法规、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工程消耗量定额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本机构专职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
6.项目开标时项目经办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
7.签订合同前提供合同电子版给甲方进行审核。
8.协助医院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分析。
9.提供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协助履约验收。
10.招标代理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完成档案归集,并移交纸质和电子归档资料。
11.招标代理机构存放、保管的采购项目档案至少15年,采购人如需提取档案须在24小时内提供。如采购代理机构注销时,则必须将所有档案完整无误地交接给采购人。
12.处理与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五、遴选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专业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必须是已入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提供登记备案证明)。
3.公司注册地在百色市或者在百色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且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符合资质的人员和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具备货物、服务、工程采购的招标代理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机构具备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
5.诚信承诺(提供诚信承诺书)。
6.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7.提供2024年至今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信息化、服务进行列表,并列明项目名称、招标单位、中标日期、中标金额信息。
8.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纳税证明。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
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xbssyy.com)。
2.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18:00前。
响应文件要求和递交方式:遴选响应文件须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中第1-9项内容,每项须加盖公司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将资料袋加盖公章密封后邮寄至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35号人民医院采购办(收件人杨老师,电话0776-8206211),文件袋正面注明参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3.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织评选小组在医院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遴选。评选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排名前五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六的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其余以此类推。
4.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束后,医院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xbssyy.com)发布入围公告。
七、联系事项
1.遴选单位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联系人:杨老师
3.联系电话:0776-8206211(采购办)
4.监督电话:0776-8203545(纪检监察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5年8月6日